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张XX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丹阳市XX厂委托诉讼代理人:管XX,江苏XX律师。原审第三人:韩XX上诉人张XX因与被上诉人丹阳市XX厂(以下简称XX松鞋材厂)、原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丹阳市某眼镜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:管XX,江苏XX律师。被告:惠州市某有限公司,事实与理由:2015年9月28日,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一份《购销合同》。之后,被上诉人提供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张XX与被告潘XX运输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9年9月9日立案后,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张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束XX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潘XX经本院传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黄XX与被告李XX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镇江市分公司(以下简称保险公司)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依法由审判员戎XX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... 查看详情 >>
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丹检诉刑诉(2019)4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XX、毛XX犯非法拘禁罪,于2019年5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。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实行独任审判,公开开庭进行了... 查看详情 >>